3月11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和有关决定草案。
西藏代表团团长、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玛赤林,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齐扎拉,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拥军参加审议。
大家一致认为,在对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的过程中,西藏代表团全体代表、列席和旁听人员,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站在坚决拥戴信赖忠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大会关于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认真审议、踊跃发言,思想认识形成了高度统一。
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这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致赞成、坚决拥护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一致赞成、坚决拥护把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规定和党章对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期规定统一起来;一致赞成、坚决拥护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一致赞成、坚决拥护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同时,大家也完全赞成大会提出的其他宪法修改内容,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表决稿,没有任何修改意见。
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切实保证宪法实施,始终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旗帜鲜明地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治的行为作斗争,使宪法成为我区各族干部群众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的活动准则。(记者 蒋翠莲 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