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的任命事项、自治区主席提请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组成人员任命事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任命事项。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大家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新的岗位上尽心尽职、勤奋工作,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工作岗位,工作资历和经验比较丰富,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希望大家认真研究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熟悉职责,理清思路,团结共事,确保2013年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明确今年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央精神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现。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狠抓工作落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依法治国是保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职权,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为推动西藏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要紧扣中央关于西藏工作大政方针、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西藏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研究制定今后五年立法规划和2013年立法计划,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继续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要深入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三次全委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主题主线,围绕工作重点,确定监督项目,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要结合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换届实际,抓好代表培训、重点视察、专项考察等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监督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是本届常委会开好局、起好步的重要基础。常委会要紧密结合换届后组成人员调整较大的实际,着眼依法履职,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学习能力、研究能力、统筹能力、执行能力。要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理论学习专题辅导和法制讲座,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要通过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座谈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如何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促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力量,统筹相关工作力量,调动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效率。要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区党委常委会“约法十章”及其实施细则,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庄严承诺,结合人大履职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查实情、听实话,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更好地服务和保障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同志们,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使命神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中央和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团结一致、戮力同心,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宣布,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