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与内务司法工作有关的议案,提出初步审查和办理意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草拟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关于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冬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负责登记、转办等交办工作。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判、检察、公安、司法、民政、监察等机关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调查研究等有关事宜;就有关工作向常委会提出调研报告。
主任:王献国
副主任:索朗仁增
受理与内务司法工作有关的议案,提出初步审查和办理意见。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草拟属于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关于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法律草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冬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负责登记、转办等交办工作。承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判、检察、公安、司法、民政、监察等机关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视察、调查研究等有关事宜;就有关工作向常委会提出调研报告。
主任:王献国
副主任:索朗仁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