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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农牧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11月)

来源: 滚球365网站     发表时间:2013-12-31

一、基本情况

我区不断加强农牧区医疗制度建设,提高筹资水平,扩大保障受益面,促进了农牧区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了农牧民健康水平,农牧区医疗保障成效显著。

(一)领导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农牧区医疗制度实现全覆盖。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医疗工作,建立健全农牧区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制订农牧区医疗实施细则,建立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监督、农牧民参与的农牧区医疗运行管理机制,农牧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率100%。二是农牧区医疗补偿标准及时调整。2013年农牧区医疗管理办法修订后,各地(市)、县加大了宣传力度,完善了相关的实施细则,及时调整了农牧区医疗基金分配比例和报销补偿标准。目前,大病统筹基金占60%70%,家庭帐户基金占28%38%,风险基金占2%。县、乡两级医疗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1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万元。同时,将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农牧区医疗保障范围。

(二)保障到位,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农牧区医疗经费落实到位。我区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解决农牧民医疗保障问题的机制。农牧区医疗政府补助标准,从“十五”末年人均80元提高到2013年年人均340元。自治区还按照农牧民人口安排人均0.8元的农牧区医疗管理经费。在个人筹资上,充分尊重农牧民意愿,始终坚持自愿筹资原则,个人筹资率达96.23%,大部分地区和县按自治区要求个人筹资达20元,部分地方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做了适当提标,如曲水县农牧民个人筹资达30元。 二是加强基金管理,群众受益明显。2007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在年初预算中就将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农牧区医疗专项经费划拨各地市,各地也在上半年就将本地应配套的资金拨付到位,保障了农牧区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障适度的原则,做到基金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201316月份,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中补偿各种医疗费用30811.2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中补偿21810.24万元,家庭账户基金中补偿9001.02万元,农牧区医疗补偿受益达206.5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受益7.19万人次,门诊核报销受益199.40万人次。

(三)措施得力,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我区各地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为农牧民看病就医提供便利。一是基层卫生人员总量逐年增加。到201210月底,全区乡镇卫生人员达到3171名,平均每乡镇4.6名。截止目前,自治区已实现一村两医的目标。二是基层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力度逐年加大。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各类培训。201319月份,各地市短期培训乡村医生3208人次,村医一年制培训311人次,乡镇卫生人员培训2795人次,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人员培训349人次,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三是乡村医生待遇明显提高。在自治区乡村医生误工补贴月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各地市通过地方财政,适当提高了乡村医生待遇。如曲水县茶巴拉乡的村医待遇目前达1250元(其中乡政府补贴200元)。四是探索即时结算“一站式”管理服务制度。我区部分地市及所辖部分县(区)与地市、自治区各大医院签定协议,建立了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机制,为患病群众住院治疗提供了便利。

(四)积极推进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

20117月开始,自治区政府出资为全区农牧民投保,建立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农牧民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在农牧区医疗按比例补偿的基础上,还可以申请商业医疗保险赔付,赔付金额最高达7万元。201319月份,全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案件150起,赔付492.2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医疗机构缺员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一是乡镇卫生院缺员状况明显。目前,全区乡镇卫生院平均人数4.6人,远低于自治区编办核定编制10人,有编无人。特别是那曲、阿里等偏远高寒地区缺员问题尤为突出;二是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足。目前,随着对卫生资源利用率的增长,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与开放床位和国家县级医院建设标准人员配置比例相差甚远;三是我区实行先招考公务员,再招考卫生技术人员的方式,造成大量医学类专业人才流失到非医学专业岗位。四是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待遇有待逐步提高。

(二)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不健全。农牧区医疗管理工作量大、要求高、任务重,由于没有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少且为兼职,因而存在管办不分离、管理手段落后和报销补偿不及时等问题。目前,除林芝地区地、县卫生局设立了农牧区医疗制度管理办公室(地区编制为3人、各县编制2人),其他地市均未设立相应机构。

(三)农牧区医疗基金投入标准有待逐步提高。我区农牧区医疗基金筹资规模小,统筹基金出现透支的风险依然存在。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农牧民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医疗保障资金投入仍然不够;二是基金抗风险能力还比较低,我区农牧区医疗管理制度实行县级统筹,而个别县人口基数小、基金统筹共济能力有限。

(四)医疗服务保障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由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偏高,使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未能发挥其保障效用。如2012年那曲农牧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受益仅21人,报销金额68.94万元;二是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制约了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提高;三是各地住院押金偏高现状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先住院后结算等便民服务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牧区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卫生服务能力。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解决卫生人员缺员问题。一是自治区应当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制定并落实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牧区就业的扶助政策,扩大医学类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等方式,切实增强基层卫生队伍;二是完善公务员招考程序,防止医学类专业人才流失;三是继续加大现有卫生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医疗服务技能,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提高经办服务能力。自治区要着力解决各级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队伍建设。一是应当设立区、地、县三级农牧区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定编制,配备人员;二是设立的农牧医疗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农牧区医疗基金的监管力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防止出现违规、挤占和挪用。

(三)进一步加大农牧区医疗补助标准,提升保障水平。一是继续加大农牧区医疗保障经费的投入力度,积极向国家和有关部委申请,进一步提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标准;二是各地市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制定可行办法,提高农牧区医疗统筹级别。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保障相关工作。一是相关部门应当与保险公司积极协商,合理制定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二是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三是积极推行先住院后结算等便民服务措施,同时解决住院押金偏高现状;四是切实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