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维护稳定和重大民生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进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重点报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和保障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等方面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和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的报告,并就相关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重点报告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的举措、成效和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扩大“营改增”范围等内容。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僧利寺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情况,行使权利和履行职务情况,完善配套措施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预防职务犯罪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总体情况、提出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形势和存在问题,调整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自治区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自治区决算。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区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
3、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及我区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出。
以上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自治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如有变化或调整,拟在9月份召开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变化或调整情况的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办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实施科教兴藏战略情况,科普工作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农牧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检查《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区民用机场保护职责落实情况,机场基础设施保护情况,配套规章制定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5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3、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重点检查2013年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城镇和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活动要紧扣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突出执法监督,体现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拟安排在7至9月份集中进行,报告拟提请11月份举行的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调研
1、开展公共文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供参考。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2、开展税收工作专题调研,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3、开展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与农牧民增收专题调研,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提供参考。由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4、开展经济运行情况专题调研。为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有关报告提供参考。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5、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6、开展农牧区医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农牧区医疗制度情况,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7、开展内地西藏班办学及区内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情况专题调研。由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8、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边境沿线及口岸、通道管控情况,出入境管理工作职责划分和协调联动情况等。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组织和实施。
9、开展惠僧利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由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推动建立地方性法规的常规清理机制,探索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中的沟通、反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由法制委员会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机关调研工作的意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切实改进作风。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及时汇总各方面意见,请报告起草部门研究作出回应。要加强统筹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依法将有关监督事项向自治区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督工作透明度。
附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听取审议
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听 取 和 审 议 的 报 告 |
5月 (2项) | 1、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报告 2、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
7月 (4项) | 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自治区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自治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
9月 (3项) | 1、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牧业特色产业建设和促进农牧民增收情况的报告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 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惠僧利寺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
11月 (3项) | 1、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2、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3、2014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情况报告 |